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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6日下午4点36分,一辆从广东佛山市开往四川省成都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G50沪渝高速进城方向K1564+40m处(石柱县境内)行驶时,不慎从货厢内掉下一箱图钉。这些图钉洒落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,造成后方22辆小型轿车轮胎被扎,所幸未造成车辆爆胎或引发次生交通事故。
事故发生后,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迅速组织警力进行处置,高速集团渝东公司也立即展开路面清理工作。在忠州服务区,受损车辆得到了先行赔付。所有受损车辆在消除隐患后,于10月7日凌晨1时左右全部安全驶离。
经过调查,图钉掉落的原因是货物装载不牢、运输途中疏于检查。警方排除了故意抛撒的情形,驾驶人赵某某因此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的规定,警方对赵某某处以200元罚款,并要求其依法承担事故损害赔付责任。同时,警方还对赵某某及其所属货运企业进行了法制教育。
警方提醒,机动车在装载货物时,长、宽、高均不得违反装载要求,不得遗洒、飘散载运物。驾驶人在出发前应做好车辆安全检查,并确保货物捆扎牢固。一旦发现车辆所载物品掉落,要及时有效处理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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